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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关于0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CPA的通知
2008-4-15 9:28:52  浏览数:
核心提示:为配合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战略,促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加入注册会计师行业,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有关规定,我省鼓励大专以上院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为配合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战略,促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加入注册会计师行业,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有关规定,我省鼓励大专以上院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承诺在发放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准考证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到报名点进行报考资格确认,验证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和报名IC卡,届时如未能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原考试报名作废,不再要求退还考试报名费用和报名IC卡。

  应届毕业生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

  1.福建省应届毕业生CPA考试报名承诺书(如本人未到报名现场,应在承诺书上加盖学校公章,或出示就业推荐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一张。

  其它事项请参阅《福建省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福建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