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名称: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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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08-9-29 10: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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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简介:
- 1合理低价中标的优点合理低价中标具有以下特点:
(1) 招标人不再人为设定标底或仅作参考的标底(也可以一定比例进入标底);
(2) 资格预审合格的施工企业可获得投标资格;
(3) 投标人自主报价,价格合理与否不以统一定额的计算结果为依据;
(4) 认为资格预审合格或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有能力承建项目,价格成为最主要的决定因素;
(5) 评标条件由较多的主观评价因素转向施工企业的自有资金、保函等客观评价因素。
首先,由于评标标准发生变化,投标人的投标策略也随之变化,根据得益最大的原则,投标人的报价策略遵循项目的预期利润与中标概率的乘积最大化。在传统招投标中,中标概率与投标价关系较小;在合理低价招标中,较低的价格将得到较高的中标概率,因此,总体来说,其价格趋于合理降低。正是由于投标人各自为自己的利益考虑,产生了相互之间的竞争,通过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维护了开放型社会的价格体系,使工程价格趋于合理。从部分已实行该招标方式的地区应用的结果看,降低造价平均达10%以上,提高了建设单位的投资效益。施工企业也认为“合理低价招标真正体现了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人员素质和社会信誉,能够保证施工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参与竞争。其次,合理低价招标通过将主观评价因素从评标条件中剥离出来,列入资格预审阶段,评标依据更为客观和公平。最后,合理低价招标通过促进价格竞争,较好地防止了串标的形成。
2.2采用合理低价招标应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