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是顺德区乐从镇某家具厂的员工,王某从事的是喷漆计件工作,且长期上夜班,按该厂的一般习惯员工上夜班中途可以安排吃夜宵。2003年11月22日,王某在家具厂加班至晚上约12时,与女朋友等人前往距离家具厂数公里外的顺德区龙江镇的某饭店吃夜宵。次日凌晨1时40分,王某在回乐从途中在顺德区龙江镇工业大道扒头桥发生机动车事故致左脚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