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企业在薪酬或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均可能发生与格雷欣所见类似情形,实际生活中的例子亦屡见不鲜:由于企业在薪酬管理方面没有充分体现优质优价 原则,高素质员工的绝对量尤其是相对量下降——这一方面表现为对自己薪酬心怀不满的高素质员工另谋高就;另一方面亦表现为企业外高素质人力资源对企业吸纳祈求消极回应。这一般会导致企业低素质员工绝对量尤其是相对量上升——考虑到一定量高素质员工留下的工作岗位需有更多低素质员工填补时尤其如是。这还只是薪酬管理 格雷欣法则 启动伊始情形。由于企业效益下滑有时是员工素质下降的必然结果,这可能使企业在薪酬开支方面捉襟见肘,从而导致员工普遍性薪酬水平下降。它可能启动员工薪酬水平下降与企业效益下滑的恶性循环。现今部分国企就面临如是尴尬处境。我们当然不能将所有高素质员工流失均归结为格雷欣法则 惹的祸。有时,高素质员工流失是由于用非所学;有时,则由于个人的文化取向与企业主流文化存在难以弥合的差异;等等。但确有相当部分高素质员工流失,是由于薪酬或人力资源管理 格雷欣法则 的作用。